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安提瓜和巴布达大使馆经贸之窗

Economic and Trade Serv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Antigua and Barbud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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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贸易

[主管机构] 安巴的对外贸易由总理办公室主管

[进出口管理制度]安提瓜和巴布达鼓励商品出口,除鲜鱼出口收少量税收外,其他商品出口均不收税;进口主要由关税来调节。进出口均无配额限制。
【进口管理】安巴对一些商品禁止进口,主要基于建康、安全、道德和环境等原因。按照蒙特立尔公约,安巴对破坏臭氧的物质采取分阶段消除的计划,其中包括禁止进口空调器和冰箱中广泛应用的氟氯化碳等。对R11、R12和R502采取限制进口数量的措施。由于过去曾遇到安全问题,安巴禁止进口来自日本和韩国的翻新旧车。禁止进口空调系统中含氟利昂的汽车。
一些农产品的进口也受到限制,如柑桔、芒果、甘蔗和来自芙蓉粉虫(hibiscus mealy bug)疫区国家的农产品。政府表示在农业部门采取供应管理的措施,凡本地生产的农产品,对此类进口农产品将采取数量限制(包括加共体国家产品)
安巴对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商品也限制进口,包括:药品、化肥、医药原料、烟花和弹药。进口烟花、爆竹、武器弹药需在进口前获得警察总局的许可;进口农药需在进口前获得农药管理委员会的许可;进口药品和抗生素需在进口前获得卫生部的许可。
安巴实行大量的许可制度。对限制进口数量的商品亦采取许可制度,如碳酸饮料、啤酒、烈性啤酒、淡色啤酒等。安巴该类产品市场的75%保留给了本地的饮料和酿酒厂。安巴对进口T恤衫也实行数量限制,进口配额数量视国内产量及市场需求而定,来自加共体国家的产品不受配额限制。
进口许可体制由安巴贸工部负责管理。除受配额限制的商品外,进口许可将授予提出申请的进口商。每张申请表格名义上收取0.1东加元得印刷费。
【出口管理】安巴法律规定对龙虾、鱼类出口征收象征性关税,对其他出口商品不加限制,但海关需核对报关材料并备案。

[外汇管制] 安提瓜和巴布达无外汇管制,当地货币(东加勒比元)可与美元自由兑换,美元可以自由汇进汇出。安巴外汇法规定,东加勒比元为可自由兑换货币。在安巴的任何金融机构、兑换点,东加勒比元与美元可随时互相兑换。
2008年6月1日,东加勒比元对美元的汇率中间加是:2.68:1。 人民币与东加勒比元不可直接兑换。人民币与东加勒比元进行结算需以美元搭桥。

[进出口额] 2006年至2008年,安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稳定在6亿美元左右,其中进口额基本稳定在5.25亿美元。

[商品结构]安提瓜和巴布达市场上的商品几乎全部需要进口,主要商品有机械设备、运输工具、生产用原料(含半制成品)、燃料与润滑油、食品及日用品等。出口商品主要为服装、皮棉、加工食品等。

[国别构成] 安提瓜和巴布达进口总额的90%来自美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日本和加勒比共同体其他国家。

[市场情况] 由于安提瓜和巴布达国家小,人口少,市场有限,但同时,安巴又是一个高收入高消费国家。由于本国工业不发达,安巴市场上的商品从小五金到各类电子产品、汽车等都自国外进口,对外贸易历来逆差很大,主要靠旅游来弥补。